2026 年 5 月,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省文物局、省文旅厅出台《陕西省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细则》,立足陕西文物大省实际,针对文物古建筑木质结构多、耐火等级低、火灾风险高等特点,从责任落实、隐患整治、设施完善、力量建设、宣传教育五大方面制定专项政策,构建文物古建筑全链条消防安全防护体系,全力守护三秦历史文化瑰宝。
陕西现有各类文物古建筑 3.5 万余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70 余处,多数为明清木质建筑,防火基础薄弱,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不可逆损失。此次出台的《实施细则》,坚持 “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 方针,明确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四大核心原则:预防优先、源头管控,分类施策、精准治理,科技赋能、智慧防控,属地负责、协同共治,为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提供政策保障。
在压实各方消防安全责任方面,政策明确建立 “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单位主责、消防监管” 责任体系。各级政府将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纳入地方消防工作考核,签订责任书,定期督导检查;文物、文旅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将消防安全纳入文物保护规划和景区管理;消防救援机构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文物古建筑管理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健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防火检查、隐患整改和应急演练。同时,将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纳入文物保护单位评级和景区质量评定重要指标,实行 “一票否决”。
在精准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方面,政策要求开展文物古建筑拉网式隐患排查,重点整治电气隐患、用火隐患、违规搭建、消防通道堵塞等突出问题。电气方面,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电气线路必须穿金属管保护,使用阻燃电缆,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用火方面,禁止在古建筑内吸烟、使用明火,确需用火的,严格审批,落实监护措施;违规搭建方面,限期拆除古建筑内及周边违规彩钢板建筑、易燃搭建物;消防通道方面,清理占道杂物,拓宽消防通道,确保消防车通行。对重大火灾隐患,实行省级挂牌督办,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暂停对外开放。
在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政策加大文物古建筑消防投入,分类推进设施改造。国家级文物古建筑必须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配备细水雾、二氧化碳等环保灭火器材,避免水渍、药剂损害文物;省级及以下文物古建筑,因地制宜设置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池、手抬机动泵,配备灭火器、消防水带等基础器材;偏远缺水地区,修建消防蓄水池,储备灭火用水。同时,推广智慧消防设施,安装电气火灾监测、烟感报警、视频监控等设备,接入智慧消防平台,实现 24 小时实时监测、智能预警。
在建强专业救援力量方面,政策要求在文物古建筑集中区域组建文物古建筑灭火救援专业队,配备轻便型消防车、小型破拆工具、细水雾设备、防火隔热服等专业装备,常态化开展 “六熟悉” 和实战演练。针对文物古建筑火灾特点,制定 “一建筑一预案”,明确力量部署、进攻路线、文物保护措施,确保快速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文物损失。同时,建立区域联动机制,周边消防救援力量纳入文物古建筑救援体系,定期开展联合演练,提升协同作战能力。
在深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方面,政策推动文物古建筑宣传常态化,在景区入口、展厅、大殿等部位设置消防安全提示牌、宣传栏,滚动播放安全提示;对景区工作人员、文物管理人员开展定期培训,讲解防火知识、器材使用、应急处置流程;将消防安全纳入游客须知,通过门票、广播、公众号等渠道,提醒游客禁止吸烟、违规用火。同时,利用新媒体平台,发布文物古建筑防火常识、火灾案例,提升全民文物保护和消防安全意识。
此次专项政策的出台,是陕西加强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保护的重要举措,将全面提升文物古建筑火灾防控能力。下一步,陕西消防将联合文物、文旅部门,加强政策宣贯和督导落实,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全力守护三秦历史文化瑰宝,让文物古建筑焕发时代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