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源在于责任悬空、落实不力。无论是单位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还是地方属地责任,只要有一环缺位、有一人失职,就可能埋下隐患、引发事故。遏制火灾事故、守护消防安全,必须牢牢抓住 “责任落实” 这个牛鼻子,健全责任体系、压实责任链条、强化责任追究,推动各项消防安全责任落地见效,形成 “人人有责、层层尽责、失职追责” 的良好局面中国政府网。
压实地方属地责任,筑牢 “守土有责” 的防线。地方政府是本行政区域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坚持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定期召开政府常务会、专题会,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统筹推进消防规划、设施建设、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健全消防安全协调机制,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牵头,统筹协调各部门、各区域消防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将消防工作纳入地方绩效考核、平安建设考核,加大考核权重,对工作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约谈问责,倒逼属地责任落实中国政府网。
压实部门监管责任,织密 “齐抓共管” 的网络。消防安全不是消防部门一家的事,各行业、各部门必须落实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要求,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住建部门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文旅部门负责文物古建筑、旅游景区、文化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消防产品质量监管,严查假冒伪劣产品;应急、公安、教育、民政等部门各司其职,抓好本行业、本领域消防安全管理;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检查、联合执法、联合宣传,形成监管合力,杜绝监管盲区和漏洞。
压实单位主体责任,守住 “自防自救” 的底线。单位是消防安全的直接责任主体,也是火灾防控的第一道防线,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切监管措施都形同虚设。各类社会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落实消防安全经费;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安全出口畅通;加强员工消防安全培训,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严格落实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动火作业、电气线路敷设,从源头防范火灾风险;对拒不落实主体责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依法从严处罚,倒逼单位履行消防安全义务南京市人民政府。
强化责任追究,拧紧 “失职追责” 的螺丝。责任落实,关键在追责;没有严厉的责任追究,责任就会流于形式。必须健全消防安全责任追究机制,坚持 “有责必履、失责必追、追责必严”,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对发生火灾事故的,严格按照 “四不放过” 原则(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倒查责任、严肃问责,既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也追究相关领导、监管人员责任;对典型责任事故案例,公开通报曝光,强化警示震慑,让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深刻认识到,消防安全责任不是 “软指标”,而是 “硬杠杠”,失职失责必将受到严肃追究,倒逼责任落实到位中国政府网。
消防安全无小事,责任落实是关键。当前,消防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各类风险隐患交织叠加,必须始终把责任落实摆在突出位置,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以责任落实倒逼工作落实,以责任到位保障安全到位,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安全保障中国政府网。